外卖商品名不副实!丰顺查处一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例
来源:丰顺发布 2026年4月24日
4月23日,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丰顺县某麻辣烫店未在网络订餐平台真实公示食品原料案件。
案件显示,2026年3月11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丰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网络餐饮单位丰顺县某麻辣烫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在外卖平台店铺销售的食品“蟹肉棒”,与食品实际名称“人造蟹柳”(配料表成分为“鱼糜,鸡肉等”)不相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2026年4月1日,丰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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