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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政策对比特币的最新定调:是一种投资工具,并不属于虚拟货币,并不禁止私人持有,这是一个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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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百个国家和地区比特币政策一览

      摘要: 比特币,这个风口上的虚拟货币,中国及其他各国对其的态度各异,支持性政策不断出台,但反对之声也不绝于耳,林林总总的政策不断出台,透过这些政策,我们似乎可以窥见各种对比特币的最真实态度。

      国家政策对比特币的最新定调:是一种投资工具,并不属于虚拟货币,并不禁止私人持有,这是一个高招

      比特币,这个风口上的虚拟货币,中国及其他各国对其的态度是什么?我们的律师团队搜集了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的态度,并梳理出来,分享给大家。

      第一类:允许(合法)

      国家政策对比特币的最新定调:是一种投资工具,并不属于虚拟货币,并不禁止私人持有,这是一个高招

      欧盟 1.针对比特币作为货币并未通过特定立法,指出增值税和商品服务费并不适用于传统法定货币和比特币之间的转换,但和其他税(如所得税)仍适用于在交易中使用比特币购买商品和服务。2015年10月,欧盟法院裁定“传统货币和比特虚拟货币的交换免征增值税”,“成员国必须免征针对于法定货币(货币、纸币和硬币)的交易”,将比特币作为货币而不是商品。法官认为,比特币应作为付款方式的一种,不应征税。

      2.欧洲中央银行认为比特币不涉及传统金融因素,因此不适用传统金融法律。其他欧盟成员指出现行规则可延伸于比特币和比特币公司。欧洲中央银行将比特币归类为可兑换的可分散的虚拟货币。欧洲银行管理局建议欧洲银行等监管机制到位后再处理虚拟货币如比特币。3.2016年欧洲议会提议成立工作组监督虚拟货币以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542票赞成,51票反对,11票弃权,已送交欧盟委员会审议。欧洲委员会还特别提出一项“平行”提案,旨在防范巴拿马文件中披露的逃税技巧。2017年,该提案要求加密货币交易和加密货币钱包来识别可疑活动。

      七国集团

      2013年,七国集团金融行动工作组关于可适用于涉及流通比特币和其他货币的公司的准则发表以下观点:“允许第三方通过匿名渠道出资的互联网基础的付款方式服务可能面临洗钱和恐怖金融自助的风险升高。”总结为这可能“对于国家在反洗钱和对抗恐怖主义融资方面的法律和监管方面施加挑战。”

      南非 2014年12月南非储备银行发表关于虚拟货币发表意见书,声明虚拟货币“没有法律地位或监管框架。”南非税收局将比特币归为一种无形资产。

      加拿大 根据PPSA现行条款,比特币被归为“无形的”。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立法来监管比特币市场,依据2014年通过的联邦预算法案(C-31)。魁北克监管部门金融局宣布与交换和自动取款机相关的比特币交易模式由现行MSB法案监管。2018年蒙特利尔银行宣布禁止信用卡和借记卡用户用卡参与购买加密货币。这是加拿大特伦多另一个银行禁令。CBC报道称该禁令是暂时的,评估比特币和其他货币的“进化市场。”

      美国 2013年美国将比特币归类为可兑换的分散虚拟货币。2015年9月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CFTC将比特币归类为商品,作为一项财产被征税。2016年9月,一名联邦法官裁定“比特币系该术语所指的资金。”2018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就比特币的未来首次展开辩论。

      墨西哥截至2017年,比特币在墨西哥是合法的。金融技术法将其作为虚拟资产来监管。

      尼加拉瓜最新报告表明比特币在该国家合法。

      哥斯达黎加 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宣布比特币和加密货币不是货币,不依靠于政府或法律。但是,她们并非非法。该国有些商人接受比特币。

      牙买加 国家中央银行牙买加银行(BOJ)公开声明,应为包括机密货币在内的技术开发创造机会。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合法

      阿根廷比特币被看作为钱,并非法定货币。依据阿根廷民法,比特币可被看作为商品或者物体,民法关于商品销售规则约束比特币交易。

      巴西依据巴西中央银行加密货币不受管制,但是由于运营风险而不被鼓励。2017年11月,巴西中央银行重申该地位。

      智利关于比特币的使用并无法律规定。

      哥伦比亚2014年3月26日哥伦比亚金融管理局声明比特币的使用不受监管。

      塞浦路斯使用比特币不受规制。

      阿联酋迪拜多种商品中心说,2018年2月13日迪拜黄金交易商皇家RA DMCC公司成为获得加密货币交易许可证的首家公司。迪拜黄金交易商Regal RA DMCC已获得迪拜多商品中心(DMCC)的交易许可,允许该公司在位于迪拜阿尔马斯塔(Almas Tower)的“深度冷藏库”中储存比特币、Ethereum和其他加密货币。该大楼是全球主要的自由贸易区和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总部。

      “DMCC是中东唯一一个拥有政府颁发的秘密商品交易许可证的自由贸易区,并为此类投资提供了无与伦比的完全市场价值保险,”皇家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会主席格哈德·舒伯特(Gerhard Schubert)表示。

      在一份声明中,DMCC增加了所有加密货币的离线存储,并将其与该公司的实物黄金储备放在一起,该公司宣称“这是世界上最安全的贵金属设施之一”。“此外,所有加密货币的物理存储设备都将被完全保险,以防止盗窃、黑客攻击或任何自然灾害,”DMCC说。

      以色列2017年,以色列税务局公布了一份文件表示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被视为货币或金融证券,而是应税资产。卖出一个比特币,应缴纳个人所得的25%,旷工、交易者被视为商人,应缴纳17%的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

      沙特阿拉伯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沙特不受禁止。仅沙特阿拉伯金融管理局曾对使用者发出警告,说比特币的使用存在巨大凤霞你,使用者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黎巴嫩黎巴嫩政府公布了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使用风险,但不禁止使用。

      土耳其根据法律,比特币不被看做电子货币,不受监管。

      伊朗伊朗既不承认也不管制比特币。2018年4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中央银行发表声明,禁止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交易中使用加密货币,援引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伊朗信息通信技术部已经启动项目来发展国家加密货币。

      马来西亚比特币不是法币。中央银行并未针监管比特币操作。2017年10月4日,马来西亚央行年底前将决定是否禁止加密货币。

      菲律宾虚拟货币合法化,菲律宾央行现在依据Circular 944监管加密货币兑换.

      新加坡商家在商品服务交易中是否接受比特币是商业决定,新加坡货币当局并不对此干预。交易中使用比特币将被基于比特币销售额征税。

      泰国2013年中期,泰国银行阻止使用比特币,但2017年,泰国银行向比特币打开大门,并对比特币提供恰当的监管。泰国基础的比特币兑换仅能将数字货币兑换为泰铢,并要求从泰国商业发展部门获得电子执照。2018年2月,泰国中央银行禁止金融机构从事以下5中重要的加密货币活动,包括:

      (1)使用加密货币投资或交易

      (2)兑换加密货币

      (3)为加密货币创立平台

      (4)允许用户使用信用卡购买加密货币

      (5)建议消费者使用加密货币投资和交易。

      越南在越南进行的比特币交易不受到法律和监管限制。两大越南比特币市场VBTC和比特币都不受限制。越南国家银行宣布比特币和其他类似虚拟货币的发行、供应和使用系非法付款方式,应给予1.5亿到2亿越南币的罚款,但政府并未禁止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或资产。

      澳大利亚比特币合法。不是法定货币,收入应征税。

      克罗利亚合法

      捷克共和国捷克国家银行并未要求比特币交易授权。比特币被看做无形资产(而非电子钱)用于计价和征税。

      德国2013年8月19日,德国财政部宣布比特币是一种“记账单位”并可以被用于缴税和交易,用比特币购买商品需要与欧元交易一样支付增值税。德国未将比特币界定为外币或电子货币,而是可以被用于多方结算的“私人货币。”

      波兰目前波兰并未对使用比特币立法。2013年12月18日波兰财政部不认为比特币非法,不限制其发展,但比特币不应被视为法币。

      罗马尼亚针对比特币缺乏立法框架。

      斯洛伐克斯洛伐克国家银行称比特币没有货币的法律属性,因此不被国家控制。欧洲法律、斯洛伐克的法律都没有定义加密货币相关的活动。这些活动不受斯洛伐克国家银行或欧洲中央银行的监管。同时,国际统计局指出,加密货币并非法币,也非实物货币,参与交易自担风险。没有法律规定对加密货币交易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斯洛文尼亚2013年12月23日,财政部公告称比特币不属于货币或资产。对比特币交易的收益不征收资本利得税,但挖矿或将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的需要对应征税。

      瑞士瑞士比特币交易遵守反洗钱法规,且在某些情形下需要获得银行许可。2014年6月瑞士联邦委员会发布报告,声称不认为需要对加密货币采取监管措施。2016年,楚格州接受以比特币支付费用。瑞士联邦铁路公司(国有)通过售票机售卖比特币。

      白俄罗斯经白俄罗斯总统Alexander Lukashenko批准,白俄罗斯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是一种法定货币,并将ICO、智能合约和区块链开发合法化。

      乌克兰乌克兰比特币不受监管。挖矿为一种法定的创业类型。

      丹麦丹麦的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称比特币不属于货币,其使用不受监管。

      爱沙尼亚在爱沙尼亚使用比特币不受监管,也不受政府部门控制。爱沙尼亚金管局称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方式不存在法律阻碍,并提醒了相关风险。

      芬兰芬兰税务局对加密货币的征税进行了说明。使用比特币购买商品或进行法币兑换都需要缴税(无论是盈利还是损失),挖矿的收入也要计税。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

      冰岛2014年,冰岛央行表示“禁止用加密货币对法币或外币进行兑换,在冰岛的加密货币交易受限。”但挖矿业务并未因此停止。2017年3月12日,央行提出修正案,外汇法87/1992中规定的某些限制条件被广泛豁免。

      立陶宛2014年1月31日,立陶宛银行称比特币不被视为法币,使用者应当注意其风险。

      挪威2013年12月,挪威税务管理局称比特币应被视为资产而非货币,应对其收益征收财产税。对比特币的业务征收营业税。2017年2月,挪威政府宣布不对比特币买卖征收增值税。

      瑞典瑞典税务机构称比特币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但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并被视为货币。金融监管机构承认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为支付方式。与法币相关的业务需要获得批准或许可证,且必须遵守传统金融服务商的AML/CTF和KYC准则。

      波斯尼亚和黑赛格威拉未针对比特币的使用立法。

      保加利亚无相关立法。如果个人从交易中获利,则需付10%的税收。

      希腊未针对比特币的使用立法。

      意大利意大利未针对个人使用比特币立法。

      马耳他2017年,马耳他首相宣布国家支持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高度评价了区块链技术的不可更改和去中心特点在储存和处理敏感数据的优势。

      马其顿马其顿并未针对比特币或加密货币进行特定立法。马其顿国家法定货币为马其顿代纳尔。

      葡萄牙没有适用比特币的法律框架。

      西班牙比特币交易被视为易货交易,遵守相关法律。

      比利时财政部部长指出目前政府不会干涉比特币系统。

      法国2014年7月11日,法国财政部针对虚拟货币专业运作、兑换和征税颁布法规。

      爱尔兰爱尔兰中央银行在爱尔兰议会上不监管比特币。

      卢森堡2014年2月,卢森堡金融业管理局认可了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货币地位。2015年10月,发布第一个数字货币许可证。政府正积极推进比特币发展。

      荷兰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不受荷兰金融监管法案的监管。

      英国2017年,英国政府将比特币视为不受监管的一种外币,用作大多数目的,包括增值税和商品服务税。比特币被视为“私人资金”。使用比特币兑换英国法币或外币时(如欧元或美元),不对其征收增值税。但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时将被征税。

      澳大利亚2013年12月,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指出“人们可以用加密货币进行支付,没有法律禁止这种行为。”2017年7月1日,澳大利亚官方将证实将比特币“与货币同等”,且之后将不受双重征税。

      摩洛哥2017年11月15日,数字服务公司MTDS将比特币作为付款方式的一种引入摩洛哥。2017年11月20日,外汇局公开声明:“外汇局欲告知大众通过虚拟货币的的交易违背外汇法规,按照现行法律予以处罚和罚款。”第二天,货币当局和经济金融部、马格里布银行和摩洛哥资本市场局联合声明,警告比特币相关风险,可能用来“非法或者犯罪目的,包括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2017年12月19日,马格里布银行行长Abdellatif houari在拉巴特去年季度会议期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比特币不是一种货币,而是一种“金融资产。”他还警告,比特币存在危险,并呼吁建立框架来保护消费者。

      中国香港香港目前针对比特币和其他类似虚拟货币并未立法。但是,现在法律(例如有组织严重罪行条例)已可制裁与虚拟商品相关犯罪行为。

      日本日本正式承认比特币和数字货币系“一种支付方式,并非法定货币。”(参见2016年5月25日日本支付服务法案(PSA))。日本并未法律无条件禁止个人或法人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接受比特币。可向比特币征税。弘前市正式接受比特币捐赠,为了吸引国际旅客、资助当地项目。

      南韩目前没有法律管制比特币的使用。2013年12月12日,韩国银行主任在新闻发布会建议将来要监管比特币。

      尼日利亚中央银行和尼日尼亚储蓄保险公司研究采用技术促进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区块链。

      新西兰新西兰储备银行表示“非银行机构及个人在进行与加密货币存储和转账时不需要储备银行的批准。”

      第二类:敌对(完全或部分禁止)

      国家政策对比特币的最新定调:是一种投资工具,并不属于虚拟货币,并不禁止私人持有,这是一个高招

      阿尔吉尼亚

      2017年比特币合法,但根据豪芬顿邮报,“阿尔及利亚将于2018年新金融法(第113条)禁止比特币。”根据“官方公报”(2017年12月28日):第117条:禁止所谓的虚拟货币的购买、销售、使用和持有。虚拟货币指网络用户通过网络使用。特点是缺乏如硬币、纸币、支票或信用卡的物理支持。任何违背本条规定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惩罚性。

      玻利维亚2014年玻利维亚发布决议,禁止不受国家或经济领域管辖的比特币和其他货币。

      厄瓜多尔厄瓜多尔政府已经对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颁布禁令。因为建立了新的国家运行的电子货币系统(该项目直接与当地货币美元挂钩),厄瓜多尔国民议会禁止比特币以及包括其他可分散数字化和加密货币。

      孟加拉国2014年9月,孟加拉银行表示“据我国严厉的反洗钱法,任何被逮到使用该虚拟货币的人都会被扔到监狱。”

      印度印度不承认比特币的法币地位,鼓励付款系统使用区块链技术。2018年年初,中央银行印度储蓄银行发布针对加密货币销售或购买的禁令。

      尼泊尔2017年8月13日,印度国家银行声明比特币系非法。

      巴基斯坦2018年4月7日,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宣布在巴基斯坦禁止使用比特币和其他虚拟的货币、代币和硬币。巴基斯坦国家银行针对机构和组织发布禁令。若有争议不涉及银行。它们并不促进相关交易。对于个人,既非合法也非非法,他们个人承担持有加密货币的风险。

      柬埔寨未获得有关当局的许可传播、发行、购买、销售、交易和支付加密货币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根据现行法律予以相应的惩罚。

      津巴布韦津巴布韦储蓄银行对比特币存疑且并未允许它的使用。但是2017年4月5日,BitMari,一家泛非洲区域链平台通过银行合作伙伴农业银行获得在该国家的营业许可。

      纳米比亚2017年9月纳米比亚银行发表关于虚拟货币发表意见书,声明不允许加密货币交换,且加密货币不能作为商品服务的付款方式。

      印度尼西亚2017年12月7日,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发布法规禁止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货币从2018年1月1日起作为支付工具。但比特币交易和保留挖矿并未受到禁止。

      俄罗斯2016年11月根据俄罗斯联邦税务局,比特币是“非法的。”比特币市场网站被屏蔽,法院裁定比特币在俄罗斯联邦领域为非法的替代货币。

      第三类:有争议(限制)

      国家政策对比特币的最新定调:是一种投资工具,并不属于虚拟货币,并不禁止私人持有,这是一个高招

      约旦合法(限制发展)约旦政府发布了一份对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系统风险的警告文件。约旦中央银行禁止银行、货币交易所、金融公司和支付服务公司涉及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虽然比特币在约旦不是法币,且被官方警告有巨大风险,但其使用不受禁止。

      吉尔吉斯斯坦比特币为一种商品,而非吉尔吉斯斯坦法律规定的证券或货币,在当地商品交易所被合法开发、购买、销售和交易。限制比特币在国内支付中作为货币使用。

      中国在中国,私人可以持有并交易比特币,但法律规定禁止金融公司例如银行如此行为。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PBOC)首先通过禁止机构处理比特币交易管制比特币。2013年12月16日PBOC针对第三方支付处理方禁止使用比特币进行交易。2014年4月1日PBOC命令商业银行和支付公司两周内关闭比特币交易账户。2017年2月9日,PBOC并非通过法律途径,而是“任务”方式延迟或者暂停比特币提取服务。2017年9月4日,央行等发布公告,全面禁止ICO和比特币交易平台。2018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潘功胜领导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打击比特币挖矿。

      中国台湾禁止比特币自动取款,但可在6000多家便利店亭购买比特币。比特币在台湾系非法,但是监管者警告金融机构如果使用比特币需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比特币仅用于特定的社团中。


      加密资产是投资工具而非货币!博鳌论坛上多方发声,监管机构不允许稳定币风险损害金融系统

      国家政策对比特币的最新定调:是一种投资工具,并不属于虚拟货币,并不禁止私人持有,这是一个高招

      4月18日晚间,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会举行“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

      分论坛围绕当前炙手可热的数字货币监管、数字货币对于金融系统的影响、数字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问题,亚洲多国央行官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讨论,参与人员包括:

      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

      国际清算银行总经理奥古斯汀·卡斯滕斯

      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主席艾赫迈德·阿里·阿尔·沙耶赫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

      泰国银行助理行长瓦奇拉·阿罗姆迪

      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CEO哈维尔·佩雷斯·塔索

      贝宝全球高级副总裁、中国区首席执行官 邱寒

      中国央行副行长李波: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资产而非货币,应该接受相应的监管

      谈及比特币和稳定币的监管问题时,李波表示,比特币是加密资产,是一种投资选项,它本身不是货币,而是一种另类投资。因此,加密资产将来应该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资。

      “既然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在研究对于这种投资方式应该适用何种监管环境,并要确保这类资产不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李波称,在我们想出来对比特币等加密资产需要适用怎样的监管规则之前,我们会继续保持现在的监管举措和做法。

      李波进一步强调,如果稳定币等加密资产能够成为广泛使用的支付解决方案的话,就需要一个更加强有力的监管规则,也就是说,要比比特币现在所接受的监管规则更加严格。

      “对于由私营企业发行的稳定币,如果其将来成为一种支付工具的的话,就必须要接受像银行或者准银行金融机构一样的严格监管。”李波称。

      周小川谈到比特币时评价道,在中国,金融创新都需要先说清楚它对实体经济的好处。不管数字货币还是数字资产,都要为实体服务。

      “数字资产对实体经济的好处是什么?现在对这个问题持有谨慎态度。我们经历过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发现金融一旦脱离了实体,比如影子银行、衍生品这些纯粹变成了金融机构之间的投机交易,和实体没有联系了,就容易出问题,以至当时一些国际大行的领导、交易员们看不懂,很难做好内部控制。”周小川表示,要区分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对于比特币这类数字资产,并非现在要下结论,但是“要小心”。

      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主席:监管机构不允许稳定币风险损害金融系统

      通过视频出镜的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主席艾赫迈德·阿里·阿尔·沙耶赫表示,数字货币是一项富有前景的创新,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数字货币可以分为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以及稳定币。其中,零售型的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加强主权经济体内部之间的相互联系,对于私营企业和公营部门都有利,在国家内部和地区间推动无现金的交易,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更加有效。

      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被金融机构将其用于大额支付。稳定币则是由私人企业发起,并由这些发行者所使用。

      在谈到稳定币的时候,艾赫迈德·阿里·阿尔·沙耶赫肯定其积极作用。稳定币可以将无银行帐户的人民纳入到金融体系,也可以推动普惠金融,但他也强调,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稳定币做出更稳健的治理方面的安排,然后才允许其司法管辖区使用这种数字货币。

      “监管机构不能允许稳定币可能引发的风险损害金融系统,也不能允许稳定币给生态系统带来潜在的威胁或者风险,数字货币将越来越多的受到监管,以便让其能够继续全球的金融体系。”艾赫迈德·阿里·阿尔·沙耶赫说。从中期来看,除了当前加强了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之外的话,还将对数字货币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

      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ADGM)是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的国际金融中心(IFC),中心根据阿联酋联邦法令成立,目前已颁发超过900个金融和非金融牌照。

      泰国银行助理行长: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存在信任性问题

      泰国银行助理行长瓦奇拉·阿罗姆迪在谈到加密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能否共存的问题时,表示这是一个难题。

      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起的,行使法定货币在储值、价值尺度以及交换媒介上的三大职能,而这个职能比特币是没有完成的。从她个人来看,比特币是一个资产,可以进行投资,但并不是由央行发行的可以储值的货币。人们如何能够信任比特币这类资产的稳定性?这其中存在信任问题。“当然它有一定的价值,但是它和央行数字货币是不一样的。”

      在介绍泰国在零售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时,瓦奇拉·阿罗姆迪表示,泰国银行从批发型数字货币开始起步,今年推出零售型数字央行货币。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与现金钞票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在建设零售型的央行数字货币过程中,泰国银行主要考虑三个关切。第一是货币政策的传导效应,第二以及金融稳定,第三是对于金融行业的影响。银行在资源的分配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数字人民币推出的初衷是服务国内

      论坛上,在被问到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要推行数字人民币时,周小川、李波均强调,数字人民币推出的初衷是服务国内,将以国内市场为主。周小川称,中国做数字货币并不是为了跨境,而是为了借助科技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普及后,可以更方便地为大众提供支付。

      “中国有一个14亿人的非常大的零售市场,大家希望有更方便、更有效,成本更低的支付体系。央行在最开始的时候,没想过是不是需要做批发系统,或者是人民币国际化,而是从零售系统开始。”周小川称。

      李波也表示,数字人民币目前的发展重点是推进在国内的使用。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进程,我们的目标不是取代美元或其它货币,而是让市场做出选择,以实现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进一步便利化。

      谈及数字人民币的特点,李波表示,数字人民币采用的是双层体系的设计,能够兼容现在货币和银行体系,确保金融脱媒化的风险最小化。同时,数字人民币能够实现可控匿名性,对小额交易可以实现匿名化,对大额交易央行可以进行追踪,这种设计也是数字人民币的理想特点。此外,数字人民币在尝试一套混合系统,使得数字人民币与银行账户系统、准银行账户系统挂钩,这将是一个相当开放的系统。

      在数字人民币试点进展方面,李波透露,数字人民币试点很成功,但数字人民币的正式推出尚无时间表。在数字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广之前,央行将做好以下三方面事情:一是做好试点,扩大试点项目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包括生态系统,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建立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来监管数字人民币的使用。

      国际合作探索解决数字货币互操作性问题

      目前多国央行开始探索数字货币的跨境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近日已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国中央银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联合发起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研究项目(m-CBDC Bridge)。据悉,此举旨在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并且该项目得到了国际清算银行香港创新中心的支持。

      李波对此表示,人民银行参与发起m-CBDC Bridge项目旨在探索尝试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各国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互操作性。央行数字货币互操作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不会急于求成地找到解决方案,现在是选择不同的选项来实验不同的技术。

      周小川也认为,每个国家有自己的宏观调控和货币主权,各国在制度上存在差异,有的国家还有外汇管制。如果发展央行数字货币,很多国家都会有各自的数字货币,且以本国货币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会有不同的规则。也许从长远看,货币会向一体化或更简单方向的发展,但是现在还不行,数字货币跨境使用的互操作性是很复杂的问题。

      “我们现在的目标是建立扎实的国内数字货币人民币,建立健康的生态系统。与此同时,与国际伙伴合作,建立跨境支付的解决方案。”李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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