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共同富裕”再一次被高规格提及。
话说最近的新闻可真不少。前天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干了一件注定要载入史册的大事儿。
我们说了这么多年的共同富裕,这次开会正式把共同富裕问题提上了日程。
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前一直是大家憧憬一下的美好愿景,现在居然真的要实打实地操刀践行了,不得不说是一大壮举。
给大家看一下@摩根大葱 总结的会议要点(划重点,以后要考的):
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高质量发展;“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重点关注:会否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征消费税;合理调节高收入的具体做法,比如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富人税”的进展;慈善事业、慈善信托、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等三次分配的配套政策进展。
为什么要国家要推进“共同富裕”?
因为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王道,我和马云平均收入500亿元没有任何意义!这个提法实际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一个社会,有人住大别墅,有人住公租房,这很正常;但是如果是10个人住大别墅,90个人连公租房都没得住,每个月还得拿出一半的收入来付房租,这就不合理。
贫富分化抑制消费,不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贫富分化不利于社会和政治稳定。
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很快就会在中国被扭转。共同富裕不是口号,先富带动后富也不是说说而已,国家将采取措施让共同富裕成为现实。中国也从不缺愿意做慈善、做首善的富人,不管是当年的陈光标还是现在的曹德旺,社会也没有让他们吃过亏。
回报社会和自身发展并不冲突,反而能获得更多社会认可。比如今年的鸿星尔克因为捐款几乎把一个衰落的二线品牌直接推上一线。人们都以穿鸿星尔克为荣,而不再片面追求耐克阿迪达斯等外资品牌。
所以即便是最不敏感的人,也能感觉到,2021年的中国正在发生巨变。从表面上看,是一些行业被整顿规范。比如针对互联网大平台的反垄断、针对房地产的强调控,针对课外培训行业的疾风暴雨,针对中概股境外上市的规范,还有对医美、奶粉等众多行业的监督……
”共同富裕“概念带来哪些投资机会?
首先,我要说,不论我们是先富起来的还是目前还是穷人,共同富裕都是我们的目标。中国人民已经实现了小康,现在要奔向共同富裕,财富管理已经成了刚需。
2020年居民金融资产规模约201万亿,但是2014-2020年,银行储蓄规模占比从57%下降至48%,股票和非货币公募的占比快速提升。由此可以预见,未来十年财富管理行业将迎来稳定的两位数增长区间。
居民资产从房地产、银行存款往金融资产方向配置,首先要找的就是基金公司,因为毕竟大家直接投股票的还是少数,还是买基金的多。
所以今天证券公司里面涨幅居前的全部是参股了基金公司的。
东方证券之所以最近涨得好,是因为他手下有两个很强的基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东方红基金),持股35.41%的汇添富基金,相信买基金的朋友对这两个名字都不陌生。其他的几个公司情况也类似,广发证券参股广发基金,兴业证券参股兴全基金。
参股基金公司净利润占比前十的券商:
东方证券34%
西南证券33%
第一创业33%
长城证券32%
兴业证券23%
广发证券16%
东北证券15%
国海证券11%
招商证券10%
共同富裕,防范金融风险。
换个角度看,影响了共同富裕的行业一定会被政策打压,比如互联网平台垄断性行为,躺赢一去不复返。那么有利于共同富裕的行业就一定会有政策的支持。平台科技可能会转变到硬科技上来;
共同富裕包括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
物质生活富裕就代表扩大物质消费。扩大消费能够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进共同富裕。
如果大家都不买东西,例如被房贷压抑了消费欲望,那么恶性循环是,所有人都赚不到钱!所以现在国家打压房地产投资也是这个目的。大家都买房了,谁来消费?
大消费版块是:服装鞋帽、食品饮料、商业零售等等。尤其是食品ETF和白酒ETF已经被错杀已久,现在估值较低,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我判断,这些传统的行业,机会已经跌出来,冰点已过,怎么调整都不怕了,外资根本就没卖,只差一场政策东风。
发展硬科技、保持金融稳定、提高消费力,硬科技+大金融+大消费依然是股市未来的主线逻辑。
另外会议公告中,仅有一处内容直接涉及房地产,即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但作为我国居民生活中最重要的大宗资产,房地产的行业定位和政策导向,对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可谓举足轻重。
预测在税收方面,将有一系列新的改革。比如针对富人的消费税会提高,房地产税早晚会出台,遗产税也不会缺席。
总之,共同富裕被摆上了空前重要的位置,并已成为“头号任务”。这是引发2021年中国巨大变革的最根本的逻辑,它将成为未来10年到20年的最重要议题。
由此,很多基本政策都在发生改变。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只有看懂了历史大趋势,才能更好地安身立命。
共同富裕并非平均主义,大家不要以为劫富济贫就是共同富裕,穷人可以不用劳动就获得富人的财富。那是不可能的!
国家一定会保证勤劳、有能力的人有良好的上升通道。就是说,一个人不会由于出身的贫困,而导致即使他有良好的智力、特殊的才能、勤劳努力的精神,也不能翻身致富。正所谓”天道酬勤“,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向来推崇的。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最核心的区别!
为啥现在要开始提倡共同富裕?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你能住得起房、看得起病、生得起娃。
一切还是为了出生率啊。
它可能会成为一次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共同富裕”再一次被高规格提及。
纵览会议内容,它很可能意味着共同富裕或将从文件走进现实。
会议带火了一个词——“三次分配”,但其实它有很多意味深长的表述,会让了解中国当代史的人浮想联翩。
比如: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共同富裕与三次分配,结合会议序言的关键表述,既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的需求,又是“长期执政的基础”。
那么,共同富裕所具有的时代意义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该有人对此再心存侥幸。
剩下的问题就是,涉及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将如何实现,三次分配将会出现什么新的形式,它将最先影响到哪些人?
中国人对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不算陌生,那么三次分配到底是什么?
我们看到的资料,这个概念在国内最早是由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提出的。不过直到25年后,它才首次出现在官方话语体系中。
之后,出现的频率开始变得越来越高。
按照厉以宁的说法,从最朴素意义上解释:
一次分配就是工资,由市场主导;
二次分配就是社保,由政府主导;
三次分配就是公益,由社会道德驱动。
三次分配首次获得官方认定,是在2019年10月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上。
会议在提到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时,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而在次年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三次分配”政策指向得到了进一步明晰,会议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三次分配与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挂了钩。
第三次,也就是最近的这一次。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三次分配”被纳入中国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愈发明确。
从概念的提出,到对这个重大命题进行阐述,再到提出基础性的制度要安排上了,我们可以感受到,政策信号越来越密集。
联系到同期共同富裕在2021年内被密集、高规格提及,这表明,第三次分配即将进入大规模的操作阶段。
智谷趋势文章《高层讲话传递重大信号,中国正在发生战略转向,决不允许穷者愈穷富者愈富》提到,前30年,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现在开始,我们迈入了均贫富的阶段了。
从“脱贫攻坚”到“共同富裕”,这既是同一个逻辑的自然延续,但也是战略方向的重大转变。
此次中央提出第三次分配,其实就是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意味着,要实现共同富裕,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这一阶段的工作将会围绕,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而展开。
沿着这个思路,我们或许会对近来的一系列大动作,多了一个理解的维度。
最近有几个行业受到监管层的雷霆暴击,引起全国关注,分别是:互联网、教育,还有娱乐圈。
第三次分配要解决什么问题?答案是公平。
公平,充分体现在反垄断和防堵塞这两手上。反垄断是防止“富者愈富”,防堵塞是防止“穷者愈穷”,让财富流动,让阶层流动。
反垄断对应着此次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蚂蚁上市一夜被叫停、阿里被开出182.28亿元的天价罚单为起点,反垄断罚单一张接着一张,中国企业去海外上市被频频警示……
证监会在7月5日明确提出,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互联网野蛮造富的时代,步入了尾声。
另一个“暴富”行业在娱乐圈。
2018年,范冰冰因偷税漏税被八亿罚款事件,引起了娱乐圈税务大地震。短短4个月内霍尔果斯百家影视公司注销,明星避税港变荒城;
今年,先是顶流郑爽因代孕弃养案变成了路人爽子,随后被曝出1.8亿的片酬,后有吴亦凡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激起了极大民愤。凭什么一个要演技没演技,要人品没人品的网红,却能拿到亿万身家?
不患寡而患不均。根据统计局2019年相关数据,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2561元。按照五等份分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40%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6.1亿人,月均收入不到1000元。
明星收入过高、德不配位的热议不绝如缕,特别是在近期吴亦凡、张哲瀚等明星“塌房”事件频发后,步步达到高潮。
《新华社》点评:吴亦凡事件不应该只是公共舆论的一次“盛宴”,更应成为演艺界的一次警钟,国内娱乐圈存在的畸形生态该彻底整治了。《人民日报》发文:治理饭圈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
从明星丑闻爆出到“一夜消失”,再到官媒发声,演艺圈的监管似乎来到“收网进行时”。
资本在娱乐圈的无序扩张,顶流的“一夜暴富”,显然也到了历史转折点。
从防堵塞看,此次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明确指出,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
“畅通向上流动通道”,说明了通道出现了梗塞,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中国出现了青年“躺平”危机。
“躺平”显然是对阶层固化的佛系对抗。
在中国,很多优秀年轻人的未来同样被精英巨头们垄断,“996”、“007”让年轻人卷到极致只想“躺平”。
更可怕的是,作为中国阶层流动的主要通道——教育,也出现了堵塞。有钱人豪掷千金买学区房就能进入好学校,再通过校外培训班让自己的孩子早跑一步,寒门无奈再难出贵子。教育内卷愈演愈烈。
于是近期,中央出台了“双减”政策,K12校外培训机构“团灭”,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学区房彻底“凉凉”,教育公平正渐渐回到应有轨道——让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
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当下,中国2019年的基尼系数已经冲到0.47(达到0.5以上就是收入悬殊了),为了社会公平和稳定,资源再分配在所难免。
第三次分配,谁被分?谁得配?
前面提到,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
去年年初学习时报文章《第三次分配:内涵、特点及政策体系》称,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
所以第三次分配,人人有份,既可以是分配者,也可以是被分配者。
中国的第三次分配的主要载体——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相对滞后。
界面新闻报道,2019年中国内地接收款物捐赠共计1509.44亿元,同比增长4.88%。这仅相当于当年中国GDP的0.15%;而美国个人、遗产捐赠、基金会和企业向慈善机构捐赠了约4496.4亿美元,占到美国当年GDP的2.1%。
中国慈善事业任重道远。
在高质量共同富裕的目标下,有三件事情正在或即将发生:
第一,企业家参与扶贫没有终点,将迈入从比富到比慷慨度时代。
在“脱贫攻坚战”中,中国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热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充分展示了中国公益的深度与厚度。
如今,脱贫攻坚战已经完成,不过企业的公益慈善事业没有终点。
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大基调下,中国企业家会进入从比富到比公益慈善慷慨度的时代。
当然,“制度安排”也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副院长邓国胜提出,一方面要进行短期刺激,实施慈善信托的减免税政策;另一方面进行长期刺激,以政策激励慈善组织重视个人捐赠,更加积极开展慈善教育和慈善文化的培育。
相信与此相关的税收减免、优惠法律、政策也已经在路上了。
第二,中国离征房产税、遗产税越来越近。
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都有(或有过)遗产税征税历史,比如美国遗产税采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在18%-40%之间,日本也采用超额累进制,税率一般在10%-55%之间。
迄今为止,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中国虽然尚未开征遗产税,但是我们要做好十年内出台的准备。
《胡润财富报告2020》指出,中国600万资产“富裕家庭”数量首次突破500万户,未来10年将有17万亿元财富传给下一代。
当前,中国正值第一代富翁把他们的财富向第二代转移,这时候如果不及时推出遗产税,跨越代际的财富不平等就更难控制。
可见,要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开征遗产税也成为时代的选择之一。
目前中国人财富不少体现在拥有多套房子上,特别是“炒房族”,搭上了房地产造富的时代顺风车,获得了超高收益。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今年6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第一财经报道,多位财税专家分析,继重庆上海之后,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望扩围,为房地产税立法探路,积累经验。
在促进共同富裕目标下,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试点步伐很可能加速,房子越多、价格越贵的富人,做好要交更多税的准备。
第三,在监管的铁拳下,“一夜暴富”神话再难创造,中国将回归实业兴邦。
无论是房地产造富,还是互联网造富,又或是资本进入娱乐圈造富,“一夜暴富”的神话很难再被复制,在强监管时代,中国将谨防“脱实向虚”,发展的重心在实业。
乍一看,发展制造业与共同富裕关系不大,实则不然。
目前中国的分配结构是金字塔型,要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就要推动更多塔底的人向中间层流动,塔底的是谁?除了农民,就是产业工人。
中国有4亿产业工人,但由于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不高,中国劳动生产率水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相当于美国的7.4%。简单地说,1个美国工人创造的财富,相当于13个中国工人。
这导致中国的产业工人的收入很难提升。
因此,提高产业工人的收入,就要从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素质开始,在源头上就要发展职业教育,这样中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才有希望。
说到底,共同富裕,牵涉到我们已经出现以及将要面对的几乎所有重要问题,它也许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复杂的一盘大棋。
现在,我们有幸目睹这一重大历史进程被掀起了一角。
参考资料: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到的“三次分配”是什么意思?》,经济学家圈
《高层讲话传递重大信号,中国正在发生战略转向,决不允许穷者愈穷富者愈富》,智谷趋势
《中央财经委提到的第三次分配是什么?补上这环至少要做四件事》,界面新闻
《中国刚刚崛起,有些青年却躺平了》,智谷趋势
《这个时代的三大魔咒:穷人没饭吃、中产不生娃、富人不敢死》,海外掘金
继续谈再次分配。
1
开篇照例说故事。
前两年,老南夫人,想买辆摩托车骑骑,老南一查,车不贵,牌照贵。
南京停发摩托车牌照后,一张黄牌,二手要6、7万。
想想上海汽车牌才多少钱,就放弃了。
然后今年,想着投资收成不错,不行年底弄一辆让家人开心下,就去查了下,一查,吓一跳,一年多,黄牌居然从6、7万涨到了16、7万,这可比股票涨的快多了。
找几个玩车的朋友一打听,说前两年,就有人收牌照屯起来,炒作上来后,发了大财。
低的时候不到4万,现在17万。
这就是传说中的,资产增值速度,远超工资增长速度,关键,还是免税的。
2
上周,老南写了《实现共同富裕?还要三次分配?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样》,提醒大家不要过度关注“第三次分配”。
毕竟捐赠还是自愿原则,没必要被一些流量自媒体带节奏,担心什么“劫富济贫”。
真正要关心的,是“再次分配”,也就是税收上的变化。尤其是针对高净值、高收入人群的财产税。
也就是从制度上的“先富带动后富”。
这里有组数据:
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财产税比重相对偏低,2019年占比仅为8.0%,与新兴经济体相比处于中间水平。
财产税占比较高的国家依次为美国、韩国、英国,占比分别为16.1%、15.6%、15.4%,加拿大、日本、法国占比在13%左右,中国与意大利基本一致,而德国财产税占比较低,仅为4.5%。
新兴经济体占比较高的国家为韩国、菲律宾、阿根廷,占比分别为15.6%、15.4%及11.8%,而埃及、墨西哥占比较低,仅为0.7%及2.3%。
所以,今天要谈的,是最近观察到的,税制上的几个方向。
3
第一,财产税,这里面首当其冲的,就是房产税。
之前的文章写得很充分了,本篇不展开。(参见《四部门罕见座谈,房产税真要来了?》)
对大部分人影响不大,主要对多套房,且是垃圾房产的,影响会比较大。
真的多套房,但是好房产的,房产税很容易通过出租或未来房价上涨,转嫁出去。
第二,其实不少人忽略了,是信托等高门槛投资产品,涉及的资本利得税。
最近,老南在不少渠道,都了解到,监管在调研信托的税收情况。
要知道,从08年后,信托,尤其是非标固收信托,就是高净值家庭的必配。
门槛百万、甚至三百万起,前几年刚兑下,动不动8%甚至9%的收益。如今虽然刚兑逐步退出,收益也下降了不少。但投资收益,一直是免税的,这个Bug,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未来非标固收类的信托,不排除会有涉及税收,而且,几乎所有信托的合同里,都提到了税费投资人自理。
此外,还有家族信托等。老南在一些客人来咨询家族信托时,包括一些大额年金险,也特别提醒过,别轻信避税的宣传,尤其国内的这类信托,SPV都是虚的,怎么投,还是委托人说的算。
第三,是高端消费。
国内一直有消费税,但实际占比并不高,而且范围也比较窄。
相对于海外,对高端消费的重税,国内的高端消费,还是偏低的。
所以,消费税的范围,很有可能要扩大,如高档皮草、箱包、电子产品、高档演出等。
如消费税征收环节,很有可能要后移,从企业负担,转移部分到消费人承担。
结
所以,不妨最近关注下官媒,关于税制方面的新闻,预计今明两年,变化不会小。
也要跟随变化,尽量减少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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