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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隍抓获2名非法捕捞出售“鼋”的犯罪嫌疑人!留隍巡江护鼋,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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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丰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丰顺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水上派出所等部门,在丰顺县留隍镇韩江流域开展巡江护鼋行动。执法人员搭乘巡逻艇在留隍镇韩江流域一带,向沿途的居民发放保护鼋的宣传单并细心讲解,指导渔民能正确区分与“鼋”与“鳖”的区别。同时执法人员还通过巡逻艇的广播向沿途的渔民宣讲禁止非法捕捞的法律知识。

      留隍抓获2名非法捕捞出售“鼋”的犯罪嫌疑人!留隍巡江护鼋,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科普知识

      留隍抓获2名非法捕捞出售“鼋”的犯罪嫌疑人!留隍巡江护鼋,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鼋(yuan,客家话称“沙蛃”),是一种大型的鳖科物种,主要生活在水流比较缓慢的淡水河流和溪流中,以甲壳类、软体动物和鱼类为食物的肉食性动物,最重可达200斤以上,由于人类的大肆的捕杀和生存环境的恶化,现已濒临灭绝,极其珍贵,可与大熊猫、白鳍豚、金丝猴等相提并论,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数量比大熊猫还要少,被称为“活化石”、“水中大熊猫”。

      案件回顾

      2021年5月,丰顺县公安局在留隍镇抓获非法捕捞出售“鼋”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胡某,其二人因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留隍抓获2名非法捕捞出售“鼋”的犯罪嫌疑人!留隍巡江护鼋,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丰顺公安将继续保持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为丰顺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平安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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