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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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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翼虎资讯 陈氏宗亲 2021-12-18 00:03

      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伟大的辛亥革命已经一百多周年了,为辛亥革命作出贡献的人,尤其是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历史和人民不应该忘记,这是纪念辛亥革命的意义所在。作为民初政治、军事舞台重要主角,为辛亥革命作出卓越贡献的陈炯明,长期以来,一直以反面人物示人,这是极不公道的。作者十几年前开始业余研究陈炯明,深为陈炯明为人和作为所感动,为邑人有这样的英豪感到自豪。现不揣深浅,撰写此文,借以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并缅怀为辛亥革命作出贡献的陈炯明乡贤。

       

      误区一:—— 陈炯明是反动派(反动军阀)

      长期以来,陈炯明头贴五大标签。第一号标签就是“反动派(反动军阀)”。何为“反动”?“反动”就是维护旧制度,破坏新制度,反对革命;反社会,反人民。事实刚好相反,陈炯明是一个革命家,是一个社会改革家,是一个新文化运动旗手,是一个爱民、恤民的领导者。

      1.陈炯明是推翻清廷、建立共和的大功臣、革命家

      陈炯明是推翻清廷、建立共和的急先锋和大功臣。不说参加庚戌新军起义、参加暗杀起团等壮举,仅参与领导“三二九”广州起义和亲自领导淡水武装起义,就可名垂史册。

      陈炯明参与领导“三二九”广州起义。1911年3月初,广州起义统筹部正式成立,黄兴任部长,赵声任副部长。下设调度、交通、储备、编制、秘书、出纳、调查、总务八个课。陈炯明兼任编制课课长、调度课副课长,并一度代理秘书课课长胡汉民职责,一身三职,可谓举足轻重。统筹部在广州共设立机关38处,但各不相知,以防泄漏。据日后《民生日报》评论,“省城之布置,陈炯明先生为力最多,因省中租房非得亲信保人,不能出租,当时陈先生为谘议局议员,是以外人不疑。”(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P30,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陈炯明以谘议局议员身份作掩护,设有机关8处,分别为:司后街小东营、莲塘街12号、仙湖街始平书院、大东门、第七甫《可报》馆、谘议局、仙羊街祥龙里、司后街。其中的《可报》报馆、谘议局是起义的军火库。陈在司后街的寓所,成了革命党的秘密指挥据点之一。统筹部组织敢死队(选锋)400人,其中陈组织了一百多位海丰乡亲,包括马育航、钟秀南和后来成为七十二烈士之一的陈潮等人,到广州组成敢死队第4队,陈炯明亲任队长。起义虽然因各种原因最终失败,但给清政府致命一击,清王朝更加摇摇欲坠了。

      陈炯明亲自领导淡水武装起义。早在1911年6月,陈炯明就在香港运筹帷幄,一方面派陈演生、陈小岳先后赴南洋运动筹款,一方面以正气社为基础,联络海陆丰以及东江地区的精英筹划武装起义。9月,各地精英陆续集赴香港;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精英们深受鼓舞,在香港湾仔某街22号召开会议,决定在11月1日发动淡水武装起义。会议推举陈炯明为起义总司令、林激真为参谋长、邓铿为西江司令、严德明为东江司令、丘耀西为博罗司令,马育航、钟秀南、周醒南负责筹划军需粮饷。会议对起义作了周密部署,11月1日,陈炯明、邓铿在淡水率领当地百余农民,攻占了淡水警署,打响了淡水起义第一枪。附近农民纷纷响应,队伍迅速扩充至500余人。各路人马按计划如期发动,所向披靡,势如破竹。陈月波率领当地农民武装,光复海陆丰。仅5天时间,各路起义军就攻占归善(今惠阳)、海丰、陆丰、紫金、河源、龙川、和平、连平、博罗等地。11月9日,陈炯明略施妙计,不费一枪一弹和平光复惠州。次日,潮州府宣布反正,归顺陈炯明。至此,仅仅用了10天的时间,陈炯明领导的淡水起义,席卷东江、粤东、粤北一大片广阔区域,摧毁了清王朝在惠、潮、梅(时称嘉应州)的地方政权。淡水武装起义一举成功,举国瞩目,对辛亥革命的彻底成功,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

      2.陈炯明是创建“模范省”的杰出领导者、社会改革家

      陈炯明积极创建“模范省”,在全省92个县中推行自治(参看下文),并开始一步一步推进他的“强省计划”:首先设立“经济调查局”,发展地方实业;各县都设立了林业事务所,并在广州设立生丝检查所及蚕种制造所,以改良丝料出产;又将省政府的实业科改为实业厅,赋予更大的权责,以推动实业,不到一年,广州市丝厂增至五十余家;港商投资开设农场及罐头厂;南洋归侨也在洽谈集资开发旧城区和黄埔港;港、粤、沪商人筹办资本一千万元的股票交易所;成立广东全省总商会。继广州成立市政厅之后,海口、高州、北海、江门、惠阳、汕尾等地的市政厅(局)也纷纷着手筹备,相继成立。各地拆城墙、修道路、筑公园,开展市政建设,干得热火朝天。经济建设初见成效,文化建设也同步发展。广州着手筹办市政纪念图书馆、第一公园,兴办公共儿童游戏场、公共体育场、美术学校等;举行美术展览、体育运动会;安装马路电灯;在梅花村、竹丝岗建筑新式住宅区,成为广州的模范新区;饭馆、旅店、戏院等公共场所,都要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卫生规则;设立新式屠场,由卫生局监督检查肉类卫生;雇用了上千名清道夫,每天打扫街道,疏通沟渠,改造排水系统;举办卫生知识展览,印制宣传卫生的小册子,挨家派发。此外,花大力气禁赌、禁娼、禁毒。“种种措施,彰彰在人耳目”。全国教育会在广州召开第七届联合会,江苏省代表黄炎培事后撰写了一本题为《一岁之广州市》的小册子,盛赞在新文化之下的广州新景象。

      3.陈炯明是新文化运动代表性的旗手

      陈炯明对新文化运动身体力行。1919年春至1920年秋期间,身为粤军总司令的陈炯明,以高涨的热情,在闽南推行他的政治实验。积极整训军队,改良币制,修筑公路,整理教育,派遣青年赴法、美、英、日留学。创办《闽星》杂志和《闽星日刊》,提倡社会主义,推动新文化运动。并资助孙中山、胡汉民等人在上海创办《建设》杂志。当五四运动的浪潮席卷大江南北之际,陈炯明致书晦鸣学舍旧人,邀请他们全体赴闽,协助他开展新文化运动,到漳州讨论学术,研究新思潮的发展趋势,为闽南护法区赢得了“模范小中国”的美誉。在主政广东期间,他也提倡新文化运动,邀请陈独秀担任广东教育委员会秘书长,支持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和报纸,推行地方自治,民选县长、县议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新文化在南方取得的实际成果。陈炯明是唯一一个用“新文化”来改造社会的人,而不是停留在打打笔墨官司,更令人振奋的是,他的改造革新在短期内大见成效。

      4.陈炯明是廉洁自律的典范

      陈炯明在位时生活俭朴,廉洁自律,“不爱钱,不置产,无私蓄”,所以到港后只能先租屋居住,后家境每况愈下,只能寄居跑马地毓秀街25号其弟家中。喜欢吸烟的陈炯明无钱买烟,一有吸烟者来访,便会有默契地多放几根香烟在桌上,待客人走后,陈才有烟可抽。他不好色,不纳二室,最后因为家贫吃不起早餐,竟因饿急了在街边小贩处买了一串不干净的糖串马蹄充饥而不幸染疾而死,竟然要用其母所备的棺木。

      有人说,如果说陈炯明是反动军阀,那么中国这种“反动军阀”越多越好!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误区二:—— 陈炯明是好战分子

      与“反动军阀”相连,“陈炯明是好战分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但是,让我们来看看事实:

      1.虽掌军而反对军治,反对滥战

      陈炯明在位时掌握十万大军,虽掌军而反对军治,反对滥战,尤其反对条件不成熟、不是非打不可的战争。随便可举几例:

      1916年黎元洪上台后,命陈炯明离粤,手握重兵的他不忍视广东再陷于各派系争夺政权的战争中,因此服从黎元洪总统的命令,尽力与新任广东省长朱庆澜合作,处理广东善后的问题。12月初旬离粤,23日在上海参加黄兴的出殡礼,26日离沪北上,1917年1月3日抵北京,晋谒黎元洪,然后手无一兵一卒,两袖清风的陈炯明遂偕同黄强、邓铿、邹鲁等于是年春去“游览大江南北”了。

      1922年6月22日致吴佩孚电:“请勿迷信武力,须知炯明与君,即以武力联合,亦不能解决时局。”

      “六一六事件”后,陈炯明手中仍然掌握重兵,但他不愿遗祸桑梓,遂于1923年1月15日通电下野,即日回海丰,30日抵香港。

      2.反对北伐成为反对孙中山一大罪状

      陈炯明反对北伐,是其一大“罪状”。陈确实是不大赞成北伐,如果从当时恤民和广东实际困难出发,这种反对不无道理:一来连年征伐,人民早已厌战,兵疲将惫,根本不可能远征北方。民国成立以来,全国几乎没有停止过战争,每天都在征伐、杀戮、流血、死亡,士兵就像昆虫一样大批大批地死去,老百姓的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谁可怜过他们?谁为他们想过?春秋无义战。无论北方还是南方,都打着“共和”的旗号,不仅要“缔造共和”“再造共和”,还要三造、四造……陈顺民意,何错之有?二来连年交战,“国库已馨”,囊空如洗。当时的情况:1921年6月开始第二次粤桂战争。8月初,孙中山派邹鲁到广西,敦促陈炯明出师援鄂,并要求广东政府接济军费400万元。但陈复:粤桂战争花费巨大,能动用的钱差不多都投进去了。他想尽一切办法,也只能筹到200万元,还要等北伐军出发以后才能付出。三来如果急于北伐,南北之间将再次陷入战争之中。什么地方自治,什么建设模范省,统统都变成镜花水月。因此,孙提出武力北伐案,1921年10月8日经非常国会通过;陈则认为战事甫息,宜休养生息,当以“模范起信”“联省自治”为先,建设两广,联络西南,再图中原。孰对孰错?

      事实与“结论”恰恰相反:陈炯明并不好战,好战者另有其人。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误区三:—— 陈炯明是叛国者

      一直以来,国民党官史一直称陈炯明为叛国者,甚至还炮制了《陈炯明叛国史》一类的书。试问陈炯明什么时候叛过国?相反,陈炯明是一个十分难得的爱国者:

      1.积极参加抗俄拒蒙运动

      1912年11月3日,沙俄密使廓索维慈与外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在库伦擅签《俄蒙协约》,宣布外蒙“独立”,消息传出,举国哗然,全国各地迅速掀起抗俄拒蒙运动。广州临时省议会、商会和各政党团体也纷纷集会抗议沙俄暴行,并组织抗俄会、征蒙先锋队、敢死军团、征蒙助饷会等,吁请收回失地。陈炯明也积极投身拒俄运动,致电袁世凯,要求出师北征。11月4日,他发表《率师征蒙通电》,表示“决定以警卫军为留守,共陆军二师一旅,即日准备动身。”“俾得效力疆场而救危亡。”(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增订本上卷P121,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11月20日,陈炯明又致电袁世凯和国务院,表示愿“率领健儿,驻屯吉林。平时则屯垦防边,有事则担任我军右翼之作战,断俄军之左臂。”(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增订本上卷P P124,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此外,陈炯明还四出筹款训练军队,组织征蒙马队,细致研究征蒙方略。此举虽由于袁世凯政府志在“安内”而无意攘外而未付实现。但它显示了陈炯明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的鲜明立场。

      2.积极支援五四爱国运动

      粤军入闽不久,适逢五四爱国运动爆发。5月17日,为声援北京学生的爱国运动,漳州各校学生组织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他们高呼“还我青岛”,“抵制日货”!“惩办卖国贼!”的口号,齐唱《国际歌》,散发《哀求同胞一致对倭》的传单,还到公园举行反帝爱国演说。学生的爱国义举,遭到当地军警的阻挠,有的学生还遭殴打扣押。陈炯明闻讯后,即下令释放被押学生,并派人到学校赔礼道歉。(郭稼:《闽南护法区与漳州<闽星>报》,《文史资料选辑》漳州1982年第3辑)。与此同时,陈还公开发表通电,声称:“青岛问题失败,强权制胜公理,值扰乱国际平和之种于共谋国际平和之时……。今北京诸生本爱国之热诚,为诛奸之义举,正本清源,人神共快。此诚浩气所种,国魂所托,虽在蛮陌,犹知敬礼。乃北廷蔑视民意,助贼张目,逮义士付法庭,倚群盗为心腹,鬼脸逼人,天日为黑,人权安在,能毋发指。务望同伸天讨,扫清妖穴……,与其如高丽图存于亡后,毋宁为此图救亡于存前。”(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增订本上卷P367,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5月22日,漳州市民约2万余人集中公园内召开国民大会,决议“一,电巴黎专使力争青岛,并废除一切中日密约;二,电全国一致主张惩办卖国贼曹、章、陆、段、徐诸人;三,厉行抵制日货,并一面倡国货”。(《民国日报》1919年6月2日)。6月中旬,陈又将闽南十余县知事和各团体的公电转呈北京,文电声称:“青岛问题关系至重,倘若屈服,则中国几无独立国资格。当公理正义伸张之时,犹有此辱国表权之事,而今而后国何以存,伏望诸公坚决主持,勿稍挠屈。闽中民气愤慨甚深,一息尚存,断难隐忍,……尚乞一致力争,以挽危局。”(《民国日报》1919年6月21日)。在陈炯明的支援和推动下,漳州民众迅速掀起大规模的罢课、罢工、罢市和抵制日货运动。其维护国家主权的鲜明爱国立场,与民初抗俄拒蒙的行动脉络相承。

      3.绝不倚赖外力干预中国内政

      早在1915年,陈炯明时居新加坡,与在海外的黄兴、柏文蔚、钮永建、李烈钧共同发表宣言,表明绝不倚赖外力干预中国内政,谓“至言假借外力,尤为荒诞。兴等固不肖,然亦安至国家大义蒙无所知。窃览世界诸邦,莫不以民族立国。一族以内之事,纵为万恶,亦惟族人自董理之。倚赖他族,国必不保,殷鉴未远,即在平南。”(康白石:《陈炯明传》)。这种主张亦为陈后来所执行。1920年4月29日,苏俄代表路博到漳州访陈炯明,表示愿意资助陈完成统一,但要中国放弃外蒙,为陈所拒。孙联络外国许以利益之议,陈素所不赞成,二人离合之因,此亦未必无关。  

      4.严拒日本人拉拢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曾企图拉拢陈炯明,日本政府曾派影佐贞昭与陈炯明商淡“合作”,遭陈炯明严辞拒绝,陈反过来要求他们归还东三省,弄得日本说客十分尴尬,只好作罢。影佐贞昭还以个人身份赠与支票八万元,陈面辞不获,事后就在支票上画叉勾销,命手下送还影佐贞昭(康白石《陈炯明传》,P99)。

      有这样的“叛国者”吗?!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误区四:—— 陈炯明反对民主

      在“官史”和评价中,陈炯明反民主,搞独裁。实际上,陈炯明是真正力挺民主的政治家。正如国民党人陈湘文挽陈炯明联:公真民主元勋,善政频施,力还九十五县民权,且息工潮宁省港;我为国魂痛苦,好人不寿,忍令四百兆人国土,坐看党祸失山河。

      1.理论上极力主张民主

      陈炯明认为:“……共和建国,主权在民。民之能力,直接间接不能为组织国家之分子,则主权不能行使。由小数黠者久假不归,虽百年以往,无真正共和之可言。……老百姓不出,如民治何?假托武力,愈革愈糟,前车可鉴……”。“民主政治,举要言之,当以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为归。中华民国成立于兹九年,凡所以为达此治道之基础者,如地方自治,民主政策等皆未尝立。民权不振,则国蠹不除。废督裁兵进行之中,难保无变形之督军,兵队代兴,以筹张为幻。良法美意,不化为有名无实者几希矣。中国发挥民治,原非甚难,得诸公废督裁兵之主张,开其先路,必有继起而完成其美满之结果者。”(赞成唐继尧废督裁兵之通电,华字1920.6.30)。

      有关民主,孙陈曾经有过著名论断,孰对孰错,读者诸君不难判断。孙认为:“我们建立民国,主权在民,这四万万人民就是我们的皇帝,帝民之说,由此而来。这四万万皇帝,一来幼稚,二来不能亲政。我们革命党既以武力扫除残暴,拯救皇帝于水火之中,保卫而训育之,则民国的根基巩固,帝民也永赖万世无疆之休。”也就是说,人民是“无知可怜”的幼儿,而国民党是保姆,负责保卫和训育人民。(居正:《中华革命党时代的回忆》)而陈则反对此说,他说:“训政之说,尤为失当。此属君政时代之口吻,不图党人袭而用之,以临吾民。试问政为何物?尚待于训耶!民主政治,以人民自治为极则,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机会,专靠官僚为之代治,并且为之教训,此种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国行之数千年,而未有长足之进步。国民党人有何法宝,以善其后耶?徒使人民不得自治机会,而大小官僚,反得藉训政之谬说,阻碍民治之进行。”(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版)。

      2.实践上积极推行地方自治

      实行民主政治是陈炯明民治联邦制理想的中心内容。1921年2月,陈炯明在会见《字林西报》记者时宣称:“今日欲恢复中国之和平,只有一法,即以一切权柄归诸人民,……所有县知事及其他地方官,以及省议会议员,均将由人民公选。……吾信吾广东如试行成功,则他省人民必纷纷效法,而此种运动,将遍于全中国,吾人倘能得一二省加入,即可与彼等联合,而逐渐推广至其余各省,最后使中国成为一大联省政府也。”(《民国日报》1921年2月18日)。陈炯明在1921年所撰写的《建设方略》里,对“地方自治”的必要,有如下解释:“若事事受成于中央,与中央愈近,则与人民愈远,不但使人民永远处于被动之地位,民治未由养成,中央即有为人民谋幸福之诚意,亦未由实现也。”(《陈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陈炯明不但在理论上鼓吹“地方自治”,而且在实践积极推行地方自治,重点是民选县长、民选县议员和制定省宪。粤军回师后,陈炯明“即确定县长民选政策”,“以县长民选为实行民治之始基”,并颁布了《广东暂行县自治条例》《广东暂行县长选举条例》和《广东暂行县议会员选举条例》。1921年4月21日,陈炯明:“委定全省九十四属之县自治选举监督,将各县选举事宜,按照条例程式,妥速办理。”全省各县推行民选县长、县议员完成,接着陈炯明又着手制定省宪。1921年6月,省议会推出黄毅等16人为省宪起草委员,由黄毅主持。9月,省宪草案完稿后,又由汪精卫、古应芬等20人组成的宪法讨论会,进行讨论审查。12月19日,省议会通过了《广东省宪法草案》。

      陈炯明不遗余力推行民主,国人有目皆睹。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误区五:—— 陈炯明没有文化

      一直以来,在“官史”中,陈是一个“只想着地盘”(纯属扯淡,从他对福建、对广西的处理,可以看出,他对地盘并不看重,他是真心想推进地方自治的)的“没文化没理想的匪徒”。于是人们以讹传讹,都说陈炯明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大老粗。民间盛传陈没文化,头脑简单,云“只要陈姓海丰人投奔他,马上可以当个营长团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海丰籍将军岂不遍地都是?作者专门查阅《民国名人大词典》,一万多人当中,海丰籍将军只有两位,除了陈炯明还有一位是很早参加革命的,足见其谬之大。

      实际上,陈炯明是一个饱学之士,堪称中国唯一的“新文化将军”。

      1.秀才出身,最优等生

      陈炯明是清朝秀才,文笔很棒。慈禧废科举,他改读广东法政学堂,与邹鲁同届,是第一批新式学生,以“最优等生”资质毕业。

      2.诗辞均佳,文笔犀利

      陈炯明诗、辞、古文均佳,他创办《海丰自治报》,亲任主笔;在晚清宪政改革中,被推选为广东咨议局议员,提交过《废除就地正法案》《禁绝一切赌博案》《革除衙署积弊案》《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案》《筹筑惠湖铁路案》,以文笔犀利著称;从军从政,其函电文牍向所亲拟,不假人手。

      3.堪称中国唯一的“新文化将军”

      陈炯明虽然手握兵符,却倾心于文化事业,堪称中国唯一的“新文化将军”,上马能托枪与北洋政府作战,下马能办报、办学、写诗作文,纵论天下大势。著述丰富,凡88万言之多,为民国其他领导人罕见。

      4.学者型政治家

      陈炯明是一个学者型领导人,他著有《建设方略》等大札和《中国统一刍议》等专著,对于“行政”与“立法”两权的运用与制衡,“中央”与“地方”政府两者权限的划分,不但有理论上政治学识的基础,而且有实际上运用的经验。他对民间的艰苦,地方自治的必要,更有深切的认识。他认为:“近世以来,国家与人民之关系愈密,则政事愈繁,非如古之循吏可以宽简为治,一切政事皆与人民有直接之利害,不可不使人民自为谋之。”(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陈炯明注重社会改革,主政时推出一系列新政,如果不是时局所扰,假以时日,广东早已领先全国。在经济思想方面,陈炯明无疑地受到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影响,比如在整顿广东盐务的议草里,他指明“官办不如商办之有把握”,并且建议各粤盐的专卖区域内,应“寓有自由竞争之办法”。陈炯明所提出的“民族革命”“社会改革”和“人权保障”三要点,也可以说是有关“民族”“民生”和“民权”“三民主义”,但陈是切实付诸实践,不是用来作宣传工具的“口号”,而是“中国革命”实实在在的工作内容。

      陈炯明还是一个高水平的书法家。如果看过陈炯明的书法,好些号称著名书法家的人可能要汗颜,作者对书法有点研究(忝列中国书画家学会副主席),可能有点资格评论他的书法:民国能达到陈的书法水平者不超过百人。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陈炯明书法

      如此说来,说陈炯明没有文化,那就不知道谁有文化了。

       

      误区六:—— 陈炯明一贯反对孙中山

      陈炯明有五大罪状。第一条就是“一贯反对孙中山”。说陈炯明一贯反对孙中山,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纵观孙陈合作多年,除了北伐和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两件大事外,陈炯明是非常尊重孙中山的,可以说是“指东打东,指西征西”。

      1.指东打东,援闽东征

      1918年1月,孙中山令陈炯明援闽东征。陈接收了广东省长亲军二十营,编成“援闽粤军”,任总司令,1918年1月25日,在广州东郊举行援闽誓师,出发东征。在5、6月间兵分三路攻闽。经过了大大小小的战斗,到8月底,援闽粤军打败了福建督军李厚基的北洋军,占领了闽西南的汀州、漳州、龙岩等地共二十多个县,建立了“闽南护法区”。

      2.指西征西,援桂西征

      1921年6月13日,桂军分三路攻粤。6月27日,孙中山下令讨伐桂系军阀,任命陈炯明为“援桂”粤军总司令,兵分三路还击桂军。与此同时,总统府参谋总长李烈钧与云南唐继尧、贵州卢焘也组成滇黔赣讨陆联军,从桂西、北直捣桂林、柳州,配合粤军作战。在桂粤两军决战于梧州之际,桂军刘震寰部因事先受国民党之运动,宣布独立响应,桂军便兵败溃退。粤军长驱直入,协同滇、黔、赣各军,只三个多月,全部攻占广西,陆荣廷、谭浩明等逃往越南河内。

      3.顾全大局,几度辞职

      在孙陈合作中,陈一般是顺孙的意。比如1912年4月,孙内心支持胡汉民当都督,15日,陈在欢迎宴会结束以后,“知趣”便留下都督印信,轻车简从,离开了住所。在天字码头,陈登上了前往香港的轮船。临行前,他告诫部下:“服从命令,拥戴继任胡汉民都督。”

      4.孙对陈“倚之为干城,使之如指臂”

      孙中山很欣赏陈炯明私德。曾说:“陈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俭朴,我也不如。”(香港工商报,1933年9月23日)。

      孙又以“狼、大、快”三个字来形容陈炯明的革命作风(注:“狼”字在粤语是勇猛进取的意思)。

      孙中山自言很信托陈炯明。1920年10月29日孙中山致函当时任粤军第二支队司令的蒋介石说:“竟兄此番回粤,实举全身气力……我望竞兄为民国元年前之克强,为民国二年后之英士,我即以当年信托克强英士者信托之……”。

      既为合作,就不可能事事顺其意,否则就不是合作者,乃奴才走狗也。

       

      误区七:—— 陈炯明广州起义临阵逃脱

      “广州起义临阵逃脱”也是陈炯明一大罪状。当时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1.多次改变起义时间

      1909年9月,香港成立了同盟会南方支部,那个时候陈炯明已经参与了策划和活动。起义的决策机构——统筹部打算在1910年农历正月进行起义,后来又定在农历三月举事。临了,起义的日期一连改了4次:4月8日统筹部召开会议,决定于4月13日(农历三月十五日)发动起义,后因为温生才擅自暗杀清将孚琦,起义日期推迟至4月26日(农历三月二十八日),第2次鉴于吴玉章等电称在日本、安南购买的军火要到4月27日(农历三月二十九日)才能运到,黄兴决定将起义日期压后一日,改为4月27日发动;4月24日,粤督张鸣岐派重兵驻防观音山。密令城内军警:(一)预备开战。(二)城内火警,不准开城赴救。(三)5月3日以前全城挨家逐户大搜查。黄兴致电香港胡汉民:“省城疫发,儿女勿回家”。嘱赵声、胡汉民等人马暂缓赴穗,并令集结在河南的人员暂行解散。这是指挥部第3次更改起义时间。接着黄兴决定于27日下午五点半发动起义,并即电香港:“母病稍痊,须购通草来”。因人马多己退去,原定十路发动计划只得改为四路进攻,香港统筹部接到黄兴的电报己是26日晚,香港至广州最后一班渡船己开出,赵声及其他党人无法赴穗。香港统筹部作出4项决定:1、起义延期至28日发动。2、派何克夫、林直勉、潭人凤搭乘27日早班船赴省,由潭人凤向黄兴面陈一切。3、总司令赵声率大部人马乘(27日晚)班船齐发。4、同时拍电报通知黄兴,部署己定,不能再改!这是第4次更改起义时间。

      2.多头指挥,非常混乱

      香港统筹部派出谭人凤到广州宣布起义推迟,谭由港抵穗,因不知黄兴住处,先到省谘议局找陈炯明,传达香港统筹部关于起义押后一日,改为28发动的决定。陈即派人护送谭人凤往司后街小东营起义指挥部黄兴住处,但仍不放心,再派马育航立即赶赴小东营起义指挥部,务必将统筹部的命令转告黄兴,同时要马育航赶往河南,赶紧通知在那里潜伏的陈潮等10位准备袭击巡警教练所的海陆丰籍敢死队员。陈则赶到仙湖街始平书院,通知胡毅生起义改期。胡毅生负责夺、守南大门,集结在南大门外待命的主力来自海陆丰,有钟秀南20余人。胡毅生担心语言不通,无法解释清楚,请陈代为传达。陈毫不迟疑,直奔城外。他没料到黄兴会拒绝统筹部的延期命令,黄兴最后决定如期发动,是在下午4时至5时半这段时间,然后他派人送谭人凤到陈的寓所,以为已把决定通知陈炯明。可惜,谭人凤没有见到陈,因为这时候陈正出城通知他人改期。一场误会,导致四路大军,最后只有黄兴一路出动了。当城里响起暴风雨般的枪声时,当陈炯明猛然醒悟起义如期举行时,一切都晚了,城门已经在他的身后关闭了。

      平心而论,陈炯明误以为起义延期而没有采取行动,情有可原。以此来指责陈见危却步,显然有失公允。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认识和评价误区呢?

      原来是起义失败后,以黄兴名义留下了两份报告书,第一份是黄兴用左手亲笔所写,题为《致海外同志书》,把失败的责任归于胡毅生、姚雨平二人。报告书是这样写的:“良友尽死,弟独归来,何面目见公等!惟此次之失败至此者,弟不能不举毅生、雨平二人之罪。”罪人名单中,并没有陈的名字,还多处称他为“竞存兄”。第二份据称是由黄兴口授,胡汉民记录的《广州三月二十九之役报告书》,则辞锋骤变,前后矛盾。《陈炯明叛国史》称:三二九起义失败后,炯明避之香港,黄克强(注:即黄兴)先生见之,因与诸同志曰:“竞存此人,不足与共大事,观其眸子,足知阴险,须亟除之,免为后患”。胡汉民也拿出了一份没有标明书写日期,据称是“黄兴口述,胡汉民执笔的《广州三月二十九之役报告书》”。罪人的名单上突然冒出一个陈炯明。该《报告书》称:陈炯明“本不知兵”、“且言雨平、毅生、陈炯明三人虚妄误事,罪皆当死”。(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两份报告,孰真孰假?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可以认定:第一份报告是真实的。第二份报告如果不是伪造的,至少是注水的。理由如下:

      1.黄陈公谊私交甚笃,黄兴不可能胡言

      纵观黄兴与陈炯明的公谊私交,黄兴作为一个政治家不会如此胡言。且举几例:1909年12月,朱执信写一短信,让陈炯明带给黄兴(时在香港),介绍他们相识。陈、黄一见如故,彻夜长谈。黄坦诚目前处境艰难,燃眉之急就是食宿问题。陈即向弟弟陈炯晖“借”了千余元,解决黄的燃眉之急。并将“乐群书报社”介绍给黄,作为联络地点。两者首次会面,陈就倾力支持,黄大为感动,视陈为知己。1911年1月黄在香港组建统筹部,任部长,策划、领导广州(黄花岗)起义,委以陈身兼3职,足见黄对陈的倚重。事后的1911年12月,广东组军北伐,黄兴致电胡汉民称“闻竞存兄军亦北上,喜极”。1914年,陈炯明、黄兴、陈独秀、熊克武等在南洋组织欧事研究会,联名反对孙中山肢解国民党组织中华革命党。1915年,陈炯明与黄兴联名通电讨袁。再者,目前史界均认为第一份报告是真实的情况下,黄兴在第一份报告中称陈炯明为“竞存兄”,没有丝毫埋怨之意,怎么会在第二份报告中来个180度转弯?凡此种种,足见黄兴不可能在第二份报告上认为陈炯明“不足以共大事”甚至要其老命——“须亟除之,免为后患”,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人加上去的。

      再从黄兴后人的态度,也可以看出端倪:事隔50多年后的1963年,在当时有要人重提陈是广州起义“可耻的逃兵”之后,黄兴之子黄一欧为正视听,将黄兴《致海外同志书》发表于《近代史资料》1963年第2期(现藏政协湖南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很显然,黄一欧出示其父的《致海外同志书》是表明其看法。

      2.谢良牧还陈炯明一个公道

      谢良牧(1884—1931年),原名钧元,字叔野,广东梅县松口人。1905年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在黄兴手下任执行部会计部长。1907年参加许雪秋领导的黄冈起义。1911参加黄花岗起义。1922年“六一六事变”发生时,陪侍孙中山于永丰舰。国共第一次合作时当选国民党中央临时候补执行委员,大本营少将参议。第一次东征曾任中路“讨贼”军总司令。1923年曾任孙中山的广东政务厅长。1927年北伐结束淡出政治,定居广州。可见谢良牧不是陈的人,相反可以说是敌人了。但是1928年10月,谢良牧在广州邀同盟旧侣,出示黄兴亲笔《致海外同志书》,将该书称之为《广州起义报告书》。他在跋语称:“此辛亥三月二十九之役黄克强先生之第一次报告书也,为先生走出香港、蜇居养伤时所作。经同志传阅后,即留余处。匆匆十余年,以国事嬗变,忧患迭乘,未遑顾及。今岁黄花节,同盟归侣曾与是役者闻书尚在,多来索观。余维后死之责,并循诸友命,因付装池,其垂久远。横流未艾,谨志此以贻后贤。民国十七年十月一日谢良牧记于广州”(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1931年6月,谢良牧在广州逝世,该书原件也随之下落不明。各位看官请注意,这时候也就是“六一六事变”6年之后,此时陈炯明早已“失势”,日落西山,而国民党、蒋介石势力如日中天。谢良牧出示黄兴《致海外同志书》无疑给某些诬蔑陈炯明的宵小之徒一记响亮的耳光,还陈炯明一个公道。

      3.胡汉民承认误会

      胡汉民脱离政治之后,终于在其自传中承认自己写的《广州起义报告书》,“对于三人(陈炯明、胡毅生、姚雨平)之批评,实有误会”,早已深感内疚,因军书旁午中,不及改正。(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

      以上事实说明老一代政治人物在做某些违心之事时也许是出诸无奈,但只要良心未泯,迟早会将一些事实说出。但是纵是说出真相,却未能正本清源,这也许是“历史”的无奈。

       

      误区八:—— 陈炯明拥护袁世凯

      在陈炯明的五大罪状中,有一条是“拥护袁世凯”。实际上,陈炯明是反袁拥孙的,且看事实:

      1.公开演说反袁

      1913年3月,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暗杀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对于宋教仁被刺案,国民党广东支部于1913年4月13日召开追悼大会,陈炯明公开演说云:“宋公死事似与政府极有关系,吾人不可不注意。现在为法治之国,政府有违法行为,皆得以法律范围之。”(《民立报》1913年4月15日)。在与香港西报记者的谈话时,他说:“为什么我们要反对袁世凯?他不但屡屡毁失信约,而且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法总统。他的临时总统任期已满,国会尚未另选总统,他是自己在做总统,未得人民的支持。一省跟着一省,起来反对他,在未有正式宣布独立的省份里,反对他的情绪亦极剧烈……”(《士蔑报》1913年7月26日)。

      2.发布讨袁通电

      1913年6月14日袁世凯罢免胡汉民而任命陈炯明为都督,陈于20天后的7月4日才正式就职,14天后的7月18日,即宣布广东独立。日后史实证之,炯明在这34天里,实际是暗中布置讨袁工作,采取与黄兴一致的行动。(《辛亥汇集》1980,4:49~50)。

      爆发二次革命后,7月18日广东都督陈炯明亲到广东省议会会议,征求议会同意讨袁。紧接着在省议会宣布独立,又向各省发布讨袁通电。二次革命失败后,龙济光率队由梧州沿西江南下,以广东副护军使的名义,发出通缉陈炯明的檄文,文中有“此次入粤平乱,兴讨陈逆炯明一人。地方官警,水陆军队,望风归附者,概仍原职,官俸军饷,均中央担任。无论诸色人等,能斩陈炯明首级,来营投纳者,赏银六万元”之语。(《华字日报》1913年8月2日)。陈不得不逃亡香港,这些都是事实,如果陈炯明拥袁,会有这样的后果吗?

      3.成立共和军继续反袁

      1914年冬,陈炯明自法国返回新加坡后,即积极筹备讨袁工作。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便宣布恢复帝制。陈于此时潜回东江,在惠州召集旧部,组织“广东共和军”,继续讨袁(《陈炯明年谱》1957,20)。据1916年4月里上海《中华新报》的一段报导:此次粤省共和军,以陈炯明为主干……。(陈)联同柏文蔚,林虎,钮永建,李烈钧,熊克武,龚振鹏,谭人凤,李根源,冷□,耿毅等,设总机关于新加坡,以“水利速成社”名义,向南洋各埠,募集款项,即定西南诸省为发难地点,中北部为响应,早经派人分途布置。嗣筹安会发生,各省将军如唐继尧等遣人向陈,李,钮,林诸人接商,遂有九省同盟之风传……(《中华新报》)。同年6月,一心想当皇帝的袁世凯在全国的讨伐声中死去,陈炯明被北京政府封为“定威将军”。

      反袁还是拥袁?以上事实胜于雄辩!

       

      误区九:—— 陈炯明刺杀邓铿

      陈炯明五大罪状中,刺杀邓铿赫然列入,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众人认为陈炯明是军阀,军阀杀人,便深信不疑,何况指陈炯明杀邓铿是胡汉民说的、是孙中山说的。但陈是胡、孙的异己者,靠冤家对头的指控来定罪,能成立吗?然而大部分“史料”例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的《民国人名辞典》“邓铿”条,仍是根据胡汉民的话来做结论的。长久以来,众人指控陈炯明杀人,却甚少有人怀疑会不会是有人“贼喊捉贼”?

      1922年3月21日,粤军参谋长邓铿从香港公干回省,在广九车站突然遇刺,两天后身亡。国民党“官史”一向一口咬定邓铿是被陈炯明暗杀的,其实这是一大冤案:

      1.陈炯明杀邓理由不成立

      杀人总有缘由,何况所杀之人不是一般人。众所周知,邓铿是陈炯明的亲信,是从惠州开始就一起打天下的亲密战友、手下第一大将,得力的参谋长,两人关系非同一般:1921年6月28日,陈炯明进军广西时,由邓铿全权代行职务,次年2月,陈回海丰老家,仍由邓全权代行职务,可见信任之专。到邓死时,陈、邓两人毫无摩擦不和的迹象。如果说陈不信任邓了,他大可以粤军都督的地位来解他参谋长之职,用不着出此下策。杀人要有动机,陈炯明有何必要杀邓铿?又没反对自己,正是需要人才之际,谁会这么蠢,派人去暗杀忠心自己之心腹?于情于理,可能性不言而喻。

      2.史料证明陈炯明杀邓不实

      再来看史料:据著名史学家罗香林记述:“公(邓)知凶手所自来,且身中要害,知不能免,急命司车者驶回省署,告陈公(炯明)暨家人亲友以后事。”(罗香林:《革命先烈邓公仲元传》)《陈炯明叛国史》也说:“邓被刺后,抬入总司令部,曾向大众叹气言曰:‘我知参谋长地位危险,何必自己人杀自己人。’有问凶手为谁者,邓又叹气,谓:‘我认得,真不料他杀我。’”。当时由陈炯明亲自将邓铿送往韬美医院救治。各位看官应该明确一点:邓铿受伤后是清醒的,而且表明“识得凶手”(这就证明“官史”说陈炯明指使人雇凶暗杀邓之说法之谬,既然雇凶暗杀,邓如何识得?),如果明知凶手与陈炯明有关,那么邓铿怎么会在受伤后马上返回省署(陈炯明办公的地方),又怎么会叫人马上通知陈炯明呢?这不是自投罗网,自寻死路吗?这些都是再常识不过的问题了。

      3.旁证说明陈炯明不是杀邓凶手

      邓家对陈的态度也可以说明问题,后来陈炯明辞职离开广州时,“邓仲元(铿)夫人及邓之介弟闻讯,赶至车站送行,陈与之谈话甚久,语及邓仲元身后时局之状况,相对泣下。”(《申报》1922年4月30日)。可见邓的亲属根本不认为陈是幕后黑手,陈邓两家还一直保持着通家之好。

      再来看中立者的看法:密切关注局势发展的驻穗美、英两国领事馆认为——刺杀邓铿,是孙派国民党人所为。美国副领事在1922年4月4日有一份报告说:“关于谋杀邓铿的动机,我从外国情报探得两报告,一说是广西系所为,另一说是国民党,以警告陈炯明而下毒手。”英国总领事在4月22日也有一份报告说:“国民党谋杀陈炯明的参谋长邓铿,现已为众所周知的事实。”

      这样真相大白的事情,居然可以成为罪状,什么才是真正的历史?

       

      误区十:—— 陈炯明炮轰总统府

        “陈炯明炮轰总统府”(俗“六·一六事件”),是“历史”“公认”陈炯明最大之罪状。

      让我们先来看“六·一六”事件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1.孙中山引燃“六·一六”事件

      驻守在广西的粤军,在听到陈炯明下野的消息后,顿时沸反盈天。1922年5月8日,孙中山委任陈炯明的部下叶举为粤桂边督办,以示对粤军的信任,然而叶举并不领情,5月20日,他率领六十多营粤军,突然开入省城。这时候时候孙本不应来穗,可是孙6月1日执意冒险率领两营警卫,从韶关返回被粤军重重包围的广州。6月2日,孙在总统府设宴招待粤军将领,竟没有一个高级军官应邀前来,只来了几个中下级军官。他对那几个小军官说:“告诉你们的长官,不要以为据守白云山,便可胡作非为,我立刻上永丰舰,升火驶入东江射击你们,连你们的根据地也一并铲除!现在东江水涨,永丰炮舰可以直行驶入陈炯明的老巢!”

        孙中山一连拍了三封电报,要求陈炯明立即到广州面商一切,又派人到惠州催促。但陈拒绝在这个时候到广州。他说,在省城军队撤出之前,他都不打算到广州。显然,他不希望被人误解。陈曾经说过,一旦粤军叛孙,则“天下之恶皆归焉”,这是他所不愿意看见的。

        然而,局势在继续恶化,6月3日,叶举宣布广州戒严,大街通衢,遍布岗哨。6月12日,孙中山邀请广州报界出席茶会,他通过报纸向陈和粤军挑战:“我下令要粤军全数退出省城30里之外,他若不服命令,我就以武力压服他。人家说我孙文是车大炮(讲大话),但这回大炮更是厉害,不是用实心弹,而是用开花弹,或用八英寸口径的大炮的毒气弹,不难于三小时内把他六十余营陈家军变为泥粉。但残害六十余营的军人,且惊动全城的居民,不免过于暴烈,但我不如此做去,他们终不罢休。我只望报界诸君,主持正义,十天之内,做足工夫,对于陈家军,加以纠正。陈家军若改变态度,即不啻如天之福,万一无效,就不能不执行我海陆军大元帅的职权,制裁他们了。”(《申报》1922年6月19日)。这无异火上浇油。

      2.陈炯明没有参与炮轰事件

      陈炯明没有策划、参与炮轰事件,相反,曾加以劝止。6月15日深夜,粤军高级将领在郑仙祠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发动军事政变,驱逐孙中山下台。就在这危急关头,“陈炯明在惠州派秘书陈猛荪持亲笔信劝止叶举……信大意说孙中山出兵北伐如果能胜固好,如其失败,我以陆军部长身份暂将部队调返东江训练,做充分准备,到时仍可收拾残局。陈猛荪持信送到郑仙祠。叶举阅后,当着陈猛荪的面将信掷落地上,说陈炯明不知军事,还说:回东江哪里找吃的?叫陈猛荪回报陈炯明事情已不容不发……陈炯明怒不可遏地把茶盅也打碎了。”(彭智芳:《叛孙前后的陈炯明部队》)。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人无完人,陈炯明也不例外。处于“城头变幻大王旗”乱世之民国,陈炯明尤难免没有过错,比如处决《佗城报》编辑发行人陈听香就是过失之一。但是这样一个功远大于过的伟人,为何身背如此之多的不实“诬蔑诟谇”,确实值得深思。“六·一六”事变后,凸显了蒋介石在孙中山营垒中的地位。此人原曾为陈氏部属,但一直不投缘。后来蒋氏两度东征,势力坐大,控制了国民党的兵权,同时也控制了话语权,从而影响了中国半个世纪多的历史,此中奥妙,似乎还未引起多少人去关注,其实这正是官史“坐实”陈几大罪状的深层原因所在。

      实际上,还是有人发出公正的声音的,比如陈逝世后各个政要、名人撰写的挽联。试举几例:胜地卜西湖,供过客千秋凭吊;英灵耀南粤,腾紫薇万丈光芒!——中国国民党元老、中统局局长陈立夫挽陈炯明;一身外竟能无长物,青史流传,足见英雄有价;十年前所索悔过书,黄泉送达,定邀师弟如初。——教育家吴稚晖挽陈炯明。此外还有居正、邹鲁、吴佩孚、陈铭枢、黃绍竑等一大批大名人送的挽联。挽联固然有溢美成份,但是,如果陈炯明真是坏人,相信这么多的政治名人、著名将领、著名学者,避之恐不及,更不会给予如此之高的评价。颂扬过当,岂不贻笑他人,自贬身价?且挽联所指,不乏是对史论指责陈炯明的重大错误的辩正。同时,而对于国民党史家对陈炯明的“诬蔑诟谇”,国民党元老之一的莫纪彭亦无不痛心疾首:“大多出诸个人之恩怨好恶,而各种批评之悖于史实者,莫甚于否定竞存献身革命之光荣经历。”可惜,这种声音太少、太弱,而国人又“擅长”“一沉百踩(墙倒众人推)”,陈炯明被错误认识、评价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历史应该是公正的,但是历史往往是被扭曲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往往具有多面性、多重性和矛盾性,并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研究者要以平常心态,凭其直觉与良知,爬梳史料,分析原委。如能如此,从当时社会环境、情势客观去看,陈炯明的是非功过,确实值得史家们掩卷三思。可惜“历史”是这样的一边倒!

      正是:

      失权势指疵摘瑕,得权势蝇集蚁附,且俟千秋万代后,国民公论自难诬。

       

       

      【陈氏人物】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

      【主要参考文献】

      [1] 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

      [2]汕尾市人物研究办公室:《汕尾市人物研究史料——陈炯明与粤军研究史料》.1994年

      [3]叶曙明:《告诉你一个真实的陈炯明》.《南方周末》.2003-10-30

      [4]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

      [5]沈洛羊、陈治赠:《向独裁宣战的淡水农民起义》.《汕尾日报》.2011-5-21

      [6]陈治赠:《纪念黄花岗起义100周年——复原黄花岗起义的真相,是最实在的纪念》(网摘)

      [7]段云章、倪俊明:《陈炯明与地方建设》.《陈炯明研究文选》(海丰县仁荣中学陈炯明学术研究会科研室编)

      [8]《民生日报》(广州),《申报》《时报》(上海),《华字日报》(香港)等

      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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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党元老之一的莫纪彭亦无不痛心疾首:“大多出诸个人之恩怨好恶,而各种批评之悖于史实者,莫甚于否定竞存献身革命之光荣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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