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提高!828元/人月
潮客小镇网 潮客汇 2022-06-12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梅州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于日前印发,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根据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828元/人月(比2021年提高28元/人月);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80元/人月;
在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中,城镇提高到不低于653元/人月,农村提高到不低于300元/人月。
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325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928元/人月。
来源:掌上梅州;编辑:叶子